
安徽天正司法鑒定中心
經營模式:商業服務
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井崗路與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廣場B座6棟
主營:法醫鑒定,價格評估鑒定,傷殘鑒定
業務熱線:0551-655015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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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;b.意識消失;c.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;d.社會交往完全喪失。言語殘疾: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(經1年以上者),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文往活動。言語殘次包括: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,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流兩類。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;b.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;c.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。





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;b.遠距離活動受限;c.能從事復雜工作,但效率明顯降低;d.社會交往受約束。聽力殘疾:是指出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,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(經1年以上不愈者)。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促辨音不清,不能進行聽說交往。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,但能部分代償,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;b.各種活動降低;c.不能勝任原工作;d.社會交往狹窄。
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。包括:精神的、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、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。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,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,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。鑒定時機: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,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;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出具鑒定意見,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,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。

王朋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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